国标GB15322.1变更简介 ◆将GB15322.1-2003和GB15322.4-2003的内容合并为一个部分 ◆按照测量范围将探测器分为三种: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和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按照工作方式将探测器分为两种:系统使探测器和独立使探测器。按照采样方式将探测器分为三种:自由扩散式探测器、吸气时探测器和光纤传感式探测器。 ◆修改了在各项试验条件下对探测器报警动作值的要求 ◆针对吸气式探测器增加了采样气流变化试验 ◆针对系统式探测器增加了线路传输性能试验和探测器互换性能试验。 ◆电磁兼容试验项目中增加了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增加了抗中毒性能试验 ◆增加了低浓度运行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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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GB15322.1-2003(旧) |
国标GB15322.1-2019(新) |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 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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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代替GB15322.1-2003《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 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和GB15322.4-2003《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
本部分规定了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明勇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典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其他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性能的探测器,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部分。 |
本部分规定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工业及商业场所安装使用的用于探测烃类、醚类、酯类、醇类、一氧化碳、氢气及其他可燃性气体、蒸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 工业及商业场所中使用的具有特殊性能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可执行本部分。 |
引用标准: GB16838-1997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
引用标准: GB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12978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T16838 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17626.2-201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201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201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201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17626.6-201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
定义: 报警设定值:预置的可燃气体报警浓度值。 报警动作值:探测器报警时对应的最小可燃气体浓度值。 爆炸下限:可燃气体或蒸气在空气中的最低爆炸浓度。 |
无 |
分类: 按防爆要求: a)防爆型 ; b)非防爆型 按使用环境条件: a)室内使用型; b)室外使用型 |
分类: 按测量范围分为: a)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 b)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包括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 c)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 按工作方式分: a)系统式探测器; b)独立式探测器 按采样方式分为: a)自由扩散式探测器; b)吸气时探测器; c)光纤传感式探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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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要求: 1. 探测器应具备产品出厂时的完整包装,包装中应包含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2. 探测器表面应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无松动。 |
报警设定值: 探测器具有低限、高限两个报警设定值时,其低限报警设定值应在1%LEL~25%LEL范围,高限报警设定值应为50%LEL;仅有一个报警设定值的探测器,其报警设定值应在1%LEL~25%LEL范围。 主要部件性能 1、电子元器件应进行三防(防潮、防霉、防盐雾)处理。 2、探测器的外壳应选用不然材料或难燃材料(氧指数≥32)。 |
1. 对探測器进行调零、标定、更改参数等通电条件下的操作不应改变其外壳的完整性。 2. 系统式探测器应采用36V及以下的直流电压供电,独立式探测器应采用220V交流电压供电。采用直流电压供电的探测器应具有防止极性反接的保护措施。 3. 自由扩散式和吸气式探测器应具有独立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分别指示其正常监视、故障、报警工作状态。光纤传感式探测器的现场探测部件如不具备独立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则与其连接的控制及指示设备应具有独立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分别指示每个探测部件的工作状态。正常监视状态指示应为绿色,故障状态指示应为黄色,报警状态指示应为红色,低限和高限报警状态指示应能明确区分。指示灯应有中文功能注释。在51x~5001x光照条件下、正前方5m处,指示灯的状态应清晰可见。 注:正常监视状态指探测器接通电源正常工作,且未发出报警信号或放障信号时的状态。 4. 探测器在被監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再将探测器置于正常环境中,30s内应能自动(或手动)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 5. 独立式探测器应具有报警输出接口。探测器的报警输出接口的类型和容量应与制造商规定的产品或执行部件相匹配,且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注明。如探測器的报警输出接口具有延时功能,其最大延时时间不应超过30S。 6. 系统式探测器应能够输出与其测量浓度和工作状态相对应的信号。信号的类型、参数等信息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注明。 7. 独立式探测器应具有浓度显示功能。在51x~5001x光照条件下、正前方1m处,显示信息应清晰可见。 8. 探测器的量程和报警设定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量程上限应为100%LEL,低限报警设定值应在5%LEL~25%LEL范围,如具有高限报警设定值,应为50%LEL。低限报警设定值如可调,应在5%LEL~25%LEL范围内可调。 b) 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低限报警设定值应在150×10-6(体积分数)~300×10-6(体积分数)范围,如具有高限报警设定值,应为500×10-6(体积分数)。低限报警设定值如可调,应在150×10-(体积分数)~300×10-6(体积分数)范围内可调。 c)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和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应由制造商规定其量程和报警设定值。 d) 探测器使用说明书中应注明量程和报警设定值等参数。 9. 探测器采用插拔结构气体传感器时,应具有结构性的防脱落措施。气体传感器发生脱落时,探测器应能在30s内发出故障信号。 10. 吸气式探测器的采样管路发生堵塞或破漏时,探测器应能发出故障信号并指示出故障类型。 11. 探测器应采用满足GB3836.1-2010要求的防爆型式。 12. 探测器的型号编制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13. 探测器使用说明书应满足GB/T9969的相关要求,并应注明气体传感器的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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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动作值 1、在本部分规定的所有试验项目中,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不应低于1%LEL。 2、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和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LEL。 |
报警动作值: 1. 在本部分规定的试验项目中,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不应低于5%LEL;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不低于50×10-6(体积分数)。 2. 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3%LEL。 b)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量程和50×10-6(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0×10-6(体积分数)。 c)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量程。 |
全量程指示偏差 具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的探测器,其显示值与真实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
量程指示偏差: 在探测器量程内选取若干试验点作为基准值,使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分别达到对应的基准值。探测器的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LEL; b) 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5%量程和80×10-6(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80×10-6(体积分数)。 c) 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量程。 |
响应时间: 具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的探测器,显示值达到真实值的90%时的响应时间(T90)不应超过30秒。不具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的探测器,其报警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0秒。 |
响应时间: 向探测器通入流量为500ml/min,浓度为满量程的60%的试验气体,保持60S,记录探测器的显示值作为基准值。显示值达到基准值的90%所需要的时间为探测器的响应时间。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其他气体探测器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s。 |
不通电贮存试验 探测器首先在温度为-25℃±2℃环境下放置24h,然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回复至少24h,再在温度为55℃±2℃环境下放置24h,然后在正常环境下恢复至少24h。试验后,探测器不应有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功能应正常,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LEL。 |
此项试验前置,调整到试验前准备 将试样在不通电条件下依次置于以下环境中: 1. -25℃±3℃,保持24小时; 2. 正常大气条件,保持24小时 3. 55℃±2℃,保持24小时; 4. 正常大气条件,保持24小时。 |
方位: 分别在X,Y,Z,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每旋转45°测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
方位: 探测器在制造商规定的安装平面内顺时针旋转,每次旋转45°,分别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3%LEL。 b) 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量程和50×10-6(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0×10-6(体积分数)。 c)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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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重复性: 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对同一只探测器实测6次报警动作值,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LEL。
高速气流: 在气流速度为6m/s的条件下,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
报警重复性: 对同一只探测器重复测量报警动作值6次,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3%LEL。 b)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量程和50×10-6(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0×10-6(体积分数)。 c)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量程。 高速气流: 在试验气流速率为(6±0.2)m/s的条件下,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探测器量程内选取若干试验点作为基准值,使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分别达到对应的基准值。探测器的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LEL; B)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5%量程和80×10-6(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80×10-6(体积分数)。 C)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量程。 |
无 |
采样气流变化(仅适用于吸气式探测器): 1、使探测器在下述两种采样气流条件下工作,分别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 a)如探测器的采样流量可调,将采样流量调至最大和最小流量; b)如探测器的采样流量不可调,将采样流量调至正常流量的50%。 2、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LEL; b)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 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5%量程和80×10-6(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80×10-6(体积分数)。 c)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量程。 |
无 |
线路传输功能(仅适用于系统式探测器) 探测器和配接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之间的通讯线路使用长度为1000m、截面积为1mm2的多股铜导线连接,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满负载条件下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总线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至少一个回路按设计容量连接真实负载,其他回路连接等效负载),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3%LEL。 b)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量程和50×10-6(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0×10-6(体积分数)。 c)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量程。 |
无 |
探测器互换性能(仅适用于系统式探测器) 在两个独立的信号通道或通讯地址上各选择1只探测器,将其互换后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测量两只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3%LEL。 b)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量程和50×10-6(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0×10-6(体积分数)。 c)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量程。 |
电压波动 探测器的供电电压为额定电压的±15%,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LEL。 |
电压波动 将探测器的供电电压分别调至其额定电压的85%和115%,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3%LEL; b) 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3%量程或50×10-6(体积分数),选择其中的较大值; c) 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3%量程。 |
绝缘耐压性能 探测器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电源插头分别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应不小于100MΩ,在湿热环境下应不小于1MΩ。上述部位还应根据额定电压耐受频率为50Hz,有线电压为1500V(额电电压超过50V时)或有效值电压为500V(额定电压不超过50V)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耐压试验,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生放电或击穿现象,试验后探测器功能用正常。 |
绝缘电阻 探测器的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的工作电压大于50V时,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不小于100MΩ。 |
电气强度: 探测器的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的工作电压大于50V时,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电压为1250V的交流电压,历时60s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生击穿放电现象;试验后,探测器功能应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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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兼容性 1、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新增放电极性、空气和接触放电电压、放电间隔) 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频率范围修改、新增扫描速率和调制幅度) 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新增重复频率) 4、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5、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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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试验 低温试验 恒定湿热试验 |
气候环境耐受性 高温(运行)试验无变化 低温(运行)试验:室内使用型 温度修改为:-10℃±2℃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无变化 |
振动试验 跌落试验 250mm(质量小于1Kg) 100mm(质量在1Kg~10Kg间) 50mm(质量大于10Kg) 跌落(1次) |
机械环境耐受性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数值修改)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数值修改) 跌落试验 1000mm(质量不大于2Kg) 500mm(质量大于2Kg且不大于5Kg) 质量大于5Kg,不进行跌落试验。 跌落2次 |
气体干扰试验 探测器用于家庭报警时,在体积分数为0.1%的乙醇环境中工作10min后,再将探测器置于正常环境条件下工作10min。 a)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b)试验后,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
抗气体干扰性能(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除外) 1、使探测器分别在下述气体干扰环境中工作30min,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A)乙酸: (6000±200)×10-6 (体积分数); B)乙醇:(2000±200)×10-6 (体积分数)。 2、经每种气体干扰后,使探测器处于正常检测状态1h,然后测量其报警动作值,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5%LEL; b) 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5%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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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抗中毒性能 1、使两只探测器分别在下述混合气体环境中40min,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可发出报警信号)。 a) 可燃气体浓度为1%LEL(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一氧化碳浓度为10×10-6(体积分数)),和六甲基二硅醚蒸气浓度为(10±3)×10-6(体积分数)的混合气体; b) 可燃气体浓度为1%LEL(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一氧化碳浓度为10×10-6(体积分数)),和硫化氢浓度为(10±3)×10-6(体积分数)的混合气体。 2、环境干扰后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然后分别测量其报警动作值。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10%LEL。 b)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绝对值不应超过10%量程和160×10-6(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160×10-6(体积分数)。 c)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10%量程。 |
高浓度淹没性能(仅适用于防爆型探测器) 淹没期间,探测器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或气体浓度超过测量范围的明显指示信号。淹没后,探测器应满足a)或b)条的要求: a)探测器不能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b)如果探测器能够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可经手动操作),则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
抗高浓度气体冲击性能 将体积分数为100%的试验气体(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使用体积分数为150%量程的试验气体)以500mL/min的流量输送到探测器的采样部位,保持2min。将探测器置于洁净环境中通电30min,测量其报警动作值,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5%LEL; b) 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5%量程或80×10-6(体积分数),选择其中的较大值; c) 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5%量程。 |
无 |
低浓度运行 使探测器工作在可燃气体浓度为20%低限报警设定值的环境中4h;运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和故障信号。将探测器置于洁净环境中通电20min,测量其报警动作值,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5%LEL; b) 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5%量程或80×10-6(体积分数),选择其中的较大值; c) 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5%量程。 |
长期稳定性性能 探测器应能在正常环境条件下连续运行28d。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试验后,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
长期稳定性 使探测器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连续工作28d后,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探测器在连续工作期间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5%LEL; b) 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5%量程或80×10-6(体积分数),选择其中的较大值; c)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5%量程。 |
无 |
探测除甲烷、丙烷、一氧化碳以外气体的响应性能 表4所示为除甲烷、丙烷、一氧化碳以外的其他可燃性气体及蒸汽,测量表4所示或其他可燃性气体及蒸汽的探测器应首先以甲烷、丙烷或一氧化碳中的一种作为基本探测气体满足4.2条的要求。然后按照制造商声称的目标气体或采用等效方法进行量程指示偏差试验和响应时间试验,试验结果满足制造商的规定。 |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探测器产品型号的编制
A.1 产品型号编制原则
探测器型号应根据探测器应用场所、检测气体种类的不同加以区分。
在编制探测器产品型号时,应清晰、准确的反应产品种类及特性。
A.2 产品型号组成
如图A.1所示为探测器产品型号的组成形式
图A.1 产品型号组成
A.2.1 基本特性代码
A.2.1.1 基本特性代码由两部分字母代码组成,第一部分由单一字母代码组成,代表产品的应用场所及其执行标准号:
a) G——工业及商业用途可燃气体探测器;
b) J——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c) B——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d) X----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
A.2.1.2 第二部分可由一位或多位字母代码组成,代表产品的检测气体种类,共四种类型:
a) T——甲烷(天然气);
a) Y——丙烷(液化气);
b) R——一氧化碳(人工煤气);
c) Q——其他气体。
A.2.2 产品名称代码
产品名称代码代表产品的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名称、序列号等信息,由制造商通过英文大写字母和/或阿拉伯数字的组合自行编制。
A.2.3 复合型探测器产品型号的编制
如产品能够同时检测两种及两种以上气体时,应将其对应的特性代码并列使用,以完整代表产品的特性。
A.3 产品型号编制示例
A.3.1 产品型号为GT-****,代表该产品为工业或商业场所使用的、检测气体为甲烷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A.3.2 产品型号为JR-****,代表该产品为家庭使用的、检测气体为一氧化碳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A.3.3 产品型号为BTR-****,代表该产品为检测气体为甲烷和一氧化碳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A.3.4 产品型号为BTQ-****,代表该产品为检测气体为甲烷和其他气体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